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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私出国办护照填表须知
   
 

填写《申请表》时应注意:

(一)《申请表》须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,字迹清楚、整洁,不准涂改。

(二)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,与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一致。

(三)拼音姓名,须按普通话拼写;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、身份证一致;出生地填写省、直辖市即可;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。

(四)户口所在地是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,须与户口簿记载一致

(五)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的名称群众

(六)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。职业、职务、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。

(七)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。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,填写现工作单位,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。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的,填写原单位。

(八)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是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。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,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批准情况。

(九)本人简历应从初中填起,起止日期要准确、衔接。

(十)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。家庭成员在境外的,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、地址。

(十一)前往国家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(不含过境国家),事由只能选择一项。

 
录入时间:2006-11-29 14:28:29 点击次数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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